保护动物,人人有责,这不该只是一句口号,而应该是深深印在所有人心里的一个警钟!12月17日,荥经县公安局花滩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当天上午,花滩派出所接到花滩镇星星村1组村民任志祥报警称:家中老鼠很多,于是便在二楼放有老鼠贴。今早听到二楼响动声很大觉得很奇怪,上楼一看,有只大鸟煽动着翅膀,怎么也飞不起来,观察一会发现飞不起来是因为右边翅膀粘着老鼠贴。经处理完老鼠贴后,不知道怎么办,请求救助。接警后,值班民警、辅警立即赶过去,经观察,该小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于是小心翼翼的把猫头鹰装进了纸箱带回了派出所,悉心照料看护,随后联系了林业局。
目前,受伤的猫头鹰已移交到林业局进行救助,待其痊愈后放回大自然。有效的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才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警方科普:猫头鹰又称鸮、枭,是夜行性鸟类,分布在中国的猫头鹰大约有26种,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多数种类几乎专以鼠类为食,是重要的益鸟,而且猫头鹰是唯一能够分辨蓝色的鸟类。猫头鹰眼周的羽毛呈辐射状,细羽的排列形成脸盘,面形似猫,因此得名为猫头鹰。
审核:杨玉林
编辑:杨粒
素材来源:花滩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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