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出台政策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新设商业探矿权、采矿权。然而由于保护区与矿业权设立时间先后不一、保护区边界模糊,矿业权退出难度很大。在“必须退”的政策背景下,如何依法逐步退出自然保护区内原有的探矿权、采矿权?
前日(7月17日),国土资源部网站发布了《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详细规定了清理办法。要求年12月底完成清理,并向部报送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的总结报告。
为了便于读者了解自己单位拥有或者正在勘查开采的矿业权是否在自然保护区内,《矿业界》特地整理出了全国及各省自然保护区分布图。请大家认真阅读,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目录
全国及各省自然保护区分布图
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
附件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情况统计汇总表
附件2: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生产矿山资源储量情况统计汇总表
一、全国及各省自然保护区分布图
全国自然保护区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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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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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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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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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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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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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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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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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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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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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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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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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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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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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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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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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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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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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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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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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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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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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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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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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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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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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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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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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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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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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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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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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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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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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
国土资发〔〕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矿政管理水平,部决定开展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现将《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加强组织协调,依法积极推进,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对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与困难,请及时向部报告。
联系人及刘欣()
年7月5日
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真正从思想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贯彻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落实生态安全责任制”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落实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做好矿业权稳妥有序退出保护区基础工作,并确保新设矿业权不再进入自然保护区,部决定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并制定清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对行政区域内各类保护区禁止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范围(以下简称保护区)的矿业权(不含放射性矿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分类梳理、系统分析,为保护区内矿业权分类处置工作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在调查摸底、分类梳理、系统分析数据时,要以客观现状为基础,据实反映保护区内矿业权的实际情况,对数据不完整等情况如实予以说明。
(二)协调配合。主动与环保、林业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数据基础。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内设机构之间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清理工作。
(三)分类梳理分析。保护区内矿业权及保护区的种类多、情况复杂,在对保护区的设立时间、范围、依据和矿业权的设立时间、依据、范围、储量及产量等变化情况等进行细致调查、统计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分类梳理,并按要求进行统计分析,为下一步矿业权分类处置奠定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对本行政区域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进行调查摸底和分类梳理
1.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部信息中心统一提供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据底图,以及商请本行政区环保、林业、水利等保护区主管部门提供的各类保护区等生态红线禁建范围设立时间、坐标范围及范围确定时间等相关数据为基础,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禁止、限制范围底图,并将底图数据按统一格式要求报送部信息中心。数据下载和上传的有关说明参见《信息中心关于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数据下载和上传的说明》(网址